离婚案件答辩状 起诉离婚答辩状最新10篇

发布时间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这10篇起诉离婚答辩状是来自于山草香的离婚案件答辩状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一

民事裁判书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女,1976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

上诉人井××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县人民法院(2011)×民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井××、被上诉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判后,井××不服,提起上诉称,一、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并没有达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二、孩子早已过哺乳期,被上诉人的家庭环境及教育方式和影响不利于孩子成长,被上诉人一直没有让我见到孩子,故意疏远我对孩子的感情;孩子的户口一直在我这里,我特别喜欢这个孩子;请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请求,如果对方坚持离婚,只要孩子归我抚养,其它条件可以考虑,否则我决不放弃;三、关于共同债务,事实清楚,一审判决也予以认定,不应由上诉人一个人承担。

被上诉人李××答辩称,我坚决要求离婚,婚生孩子井×由我抚养到18周岁,上诉人上诉状中说的共同债务不是我们的夫妻共同债务,是他自己的债务。6881元的债务是我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一致。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婚后因琐事意见分歧引发争吵,致被上诉人李××离家,双方自2009年7月分居至今;且李××曾离婚未果后,再次提起本案离婚诉讼,坚持要求离婚;上诉人井××虽主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并未好转;现经调解和好无效,原审据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案客观情况。关于婚生子的抚养权,因双方分居后婚生子井×一直随母亲李××生活,且井×尚年幼,随母亲生活能够得到更加细致亲切的照顾,上诉人井××所称孩子的户口及上诉人对孩子较为喜爱等不是抚养孩子的法定理由,且认定抚养权应当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量,故对该上诉理由不予采信。关于上诉人井××主张债务不应由其独自承担的上诉请求,因上诉人井××陈述其为筹办婚礼而举债,应认定为其婚前个人债务,故其主张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井××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上诉人井××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陈 冰

审 判 员 王 新 生

审 判 员 李 国 庆

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二

答辩人:李某某,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______号楼__单元______室,电话:________

被答辩人:姚某某,女,19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______号楼__单元______室,电话: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____年__月__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不务正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一直在北京数字通诚电子商务中心努力工作,自己辛苦劳累,从来没有怨言,怎么能说答辩人不务正业呢?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二、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v^槛^v^!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v^疙瘩^v^,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v^槛^v^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____年__月__日

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三

离婚开庭前被告需要准备的有: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接下来解下诉讼离婚要历经的程序,对离婚的流程能有清晰的认识。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离婚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被告--应诉答辩:

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诉讼离婚--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备注:1、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六个月内之后再次起诉。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四

XX年7月15日至XX年8月14日,我在本市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有幸得到了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超的朱副庭长和李副庭长两位法官的指导。在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工作是:起草法官交予我办理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裁定书,誊抄、校对并在文字上修改法官起草的民事判决书,送达我经手的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起草公告并办理公告手续。实习期间起草民事判决书十份、民事裁定书两份,校对修改民事判决书十余份,送达民事判决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若干份,起草公告并办理《人民法院报》登报手续四次。在工作中我经手的案件涉及借款纠纷、离婚纠纷、拖欠货款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此案庭审中被告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出反诉,故实属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等。在实务工作期间收获良多,现择感触较深之一二报告如下:

一、法律人必须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承蒙两位法官的信任,我实习的第一天被分配到的工作任务是起草一份由朱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借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书。案情非常简单:乙向甲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并向甲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无故拒绝偿还,甲追讨数次未果遂诉诸法院,请求判令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未到庭应诉,本案缺席审判。案情虽然简单,并且在实体法上我没有感觉到有法律知识的空缺,但是,由于我没有学到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不了解,在程序上我对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清楚,并且对诉讼费用如何分担几乎一无所知。幸好起草判决书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对诉讼其它环节的不了解并不影响本环节的操作,尽管如此,我还是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必须全面充实自己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实体法律知识和程序法律知识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懂实体法而不懂程序法在实务中将会无从下手,不知从何做起,只有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从事实务工作。

对于上述借款纠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非常清楚:甲(原告)乙(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依照《合同法》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证据只有一份,即乙给甲出具的“借据”。但是,案情简单并不意味着起草好本案判决书容易。一般而言,一份民事判决书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本案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以及委托人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说明本案案由、审判人员情况(简易程序写明法官姓名,合议庭不必列举法官名字)、原告方与被告方的出庭情况、本案何时开庭审理终结等;第三部分概述原告诉状与被告答辩状,本部分凸现法律实务工作对法律人文字表达能力的较高要求。因为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大概只有不超过20%的当事人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人全权负责诉讼事宜,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因而绝大多数案件的诉状及答辩状都是非专业人士起草,内容烦杂罗嗦,法律用语极不规范,因而在概述本部分的时候要求法律人要有相当的文字概括能力,要用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概括当事人陈述的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被告未到庭应诉的要注明“被告××未作答辩”;第四部分陈述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认定的本案基本事实,也要求要以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概述,作为下一步适用法律的事实基础(本部分我称之为“本院查明”部分,因为本部分习惯以“本院查明”开头);第五部分是根据事实阐明法院对本案适用法律的论述以及判决结果和法律依据,论证要求严密,大多以逻辑学上的“三段论”形式进行论证,适用法律必须全面、准确,本部分对法律人的法律功底以及文字表达论证能力的要求极高(本部分我称之为“本院认为”部分,理由同上);最后一部分交代如不服本判决要提起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最后是落款,写明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姓名以及日期。

在起草上述借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中,前面四部分的较为简单,只需根据格式对案情进行概述,但是在第五部分即“本院认为”部分论证本案的法律适用时却令我明显感觉到文字表达技巧与办案经验的缺乏:本案非常明显是借款合同的违约问题,因而我在论证中表述如下: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借款,违反的合同的约定,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后来法官审阅后修改为: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由此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我就为何本案不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了借款合同咨询了法官,法官解释说,本案当事人并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协议,只是有一份“借据”,因而严格来说,本案当事人双方确立的是口头借款合同,在判决书中一般不会认定口头合同,但是合同关系的本质无非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法庭对于此类案件一般认定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即可。同时判决书中不出现“借款合同”字样也可能可以避免当事人在上诉中主张合同不成立的抗辩。法官一席话令我倍感法官办案经验的丰富,语言文字表达技巧的高超:对本案同一个法律问题同一个意思的不同表述,我的表达可能会导致被告上诉合同不成立的抗辩,而法官的表达与我的意思一致却无懈可击。这就是一个法律人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的体现。

二、法官断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进入法学院学习之前,我已对这句话耳熟能详。但是我对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则是在法院实习之后才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程序上的体现为庭审中的针对事实问题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和休庭后合议庭就适用法律问题的合议。

如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这其实就是在法庭调查中如何查明事实的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查明事实只能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因而查明事实的关键在于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法官解释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于本案的关系),这主要通过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与质证来审查。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在审判实务中,最常见的是书证、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而言,在法庭调查阶段一方提供的并经对方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的证据都会被法庭采信;对于一方提供的并且对方对其真实性有异议的证据,一般法官会就该证据的来源等进行询问当事人,在了解审查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之后决定是否采信。根据在法院实践工作中的观察与经验,我发现就书证与证人证言而言,书证更容易被法庭采信,而证人证言通常可信度低一点,法官认定事实的时候通常不会直接以证人证言为依据采信某一事实,而是寻求书证或其它证据,证人证言仅起参考作用。我想其中的原因是书证一般来源合法,真实性较高,不容易被对方质疑,而证人证言易受外界影响(如受对方胁迫、担心被对方报复、被收买、对证明事实由于时间久远而记忆失真等因素)而导致证言不可信。通过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判案的基础和关键,无法律事实的发生即无法律适用问题的存在。

查明案件的事实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以法律为准绳”即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一般都会依据案件事实根据法律精神形成大概的判决方向,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在查找法典决定适用具体条文。如前文列举的借款纠纷案件中,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我认定此案是合同违约问题,根据违反民事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民法精神我形成了判决被告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大致方向,然后再查找合同法典决定适用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作出判决。

对于判决书中适用的法律条文,我粗粗统计了一下我所在办公室两位法官留存的判决书,发现虽然民一庭管辖的案件种类极为庞杂,但是对于某一具体类型案件而言,适用的法律条文都集中在某一法律的少数几条上,例如合同违约纠纷的案件多用到《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离婚纠纷案件多用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等,交通事故案件涉及保险公司必用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侵害财产权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人身损害赔偿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等等。另外,法官反映,就民事案件而言,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除《合同法》较为好用,可以直接适用较多条文解决实际问题外,大多法律都不好用,不能直接解决实际问题,往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才能解决实际案件,中国的立法水平有待提高。我认为这主要是立法者因为没有深入群众了解国情,在 “保姆意识”主导下匆匆忙忙立法的结果。这也许和我国现阶段的学者参与立法的事实有关,因为基本上学者都属“学院派”,学者在办公室关起门起草的法律难免有脱离国情之嫌,当然,事实是否如此我无从考证。

三、对于法官的若干认识

在副庭长办公室跟两位法官一起办公一个月,多多少少对法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法官承受的工作压力巨大。一是工作量大,尤其是以民一庭为甚。以我实习所在法院的民一庭为例,该庭平均每年受理案件高达800宗左右,而该庭只有法官六人,每年人均审案高达133宗有余!除去节假日及双休日,每个法官平均两个工作日就要审理完一个案件并作出判决,这是强度极大的工作量,因为对于一些错综复杂的案件,有的需要开庭数次,而民事案件由于民事关系的复杂大多都是复杂案件。在我实习期间中期,法官曾对我委以重任,要我起草诉讼标的达一百多万、上级督办的两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书初稿,该二案件案情类似,先是原告(某公司)以劳动争议被告(该公司工地民工),后被告以人身损害纠纷反诉原告,该案件共开庭四次,历时两年多,法律关系复杂,证据繁多,案卷足有一两斤重,我费时三天时间阅读案卷才把案情基本搞明白,加班加点历时一周才起草好初稿;我也曾见法官花了六天时间起草一份长达十几页的判决书,民事案件不少如此。由此可见,平均两个工作日判一个案是多么的艰巨,法官承受的工作压力是多么的巨大。

其次,法官判案受到的干涉多。我在实习的同时也在进行学生研究计划(srp计划)“法官断案的社会学研究”的课题研究,我在体验法官断案的同时对民一庭、刑庭以及执行局共十位法官进行了问卷调查,在问及“您在办案时,最大的压力来自于什么”时,有六位法官选择了“行政压力”选项,占60%,可见法官判案受行政干涉程度之甚,同时法官判案还受其它多种因素的干涉。概言之,法官的审判独立性不高。据我观察,法官判案受行政干涉往往与当事人有关系,通常都是当事人通过法院的行政领导向主审法官施加压力。此外,对于某疑难案件或者重大案件,法官往往会主动请示法院领导甚至请示上级法院的审判意见,然后依据上级的意见作出判决,上文述及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反诉原告被评定为四级伤残,其诉讼请求之一为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支付其定残后二十年护理费三十余万元,但因对于具体何种情况下的四级伤残可以请求赔付定残后护理费,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据我查阅资料,实务判例中四级伤残有些支持定残后护理费而有些则不支持),为此,法院特就此问题请示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的答复是等中院正在审理的类似案件判决下来之后参照办理,言下之意是中院暂时还无具体意见,可见,法官判案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再者,许多的法官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法官的生存状况值得关注,如前文所述,法官的工作压力非常巨大,在巨大工作压力下法官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在我去法院实习的第二天,隔壁办公室一位年纪稍长的法官就病倒长达二十日之久。据李法官所言,之前民一庭已经有一位副庭长已经因为工作过于忙碌而在年富力强之年患上癌症,如今还在化疗之中,犹如风烛残年。据我目察,民一庭多位三十余岁的法官都已满头白发,因而我们戏称为白头乃民一庭法官之标志。这是由于当今我国法官资源稀缺,法官普遍超负工作造成的。要解决此问题,可行之计是扩充法官队伍,减少法官人均工作量。要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加入法官队伍,就要提高法官的待遇,这也许可以达到“高薪养廉”的目的。

四、几点杂感

关于庭审。早有耳闻,中国法庭开庭的庭审只是走走过场而已,此话不无道理。在审判实务中,庭审是法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核心途径。但是,对于有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如果被告未到庭应诉的话,我个人认为开庭进行庭审的意义不大,理由有三:一是因为被告缺席,调解程序无法进行;二是法庭调查阶段只需原告举证,而无被告举证与质证,故原告不必庭上出示证据,只需上交法庭即可;三是法庭辩论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庭审经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录,法官宣布开庭,原告陈诉诉讼请求便结束,开庭审理的意义不大,因此称此种庭审为走过场并不为过。我认为可以简化,不必开庭即由法官作出判决即可,以节约法院资源。或许有人会以必须坚持庭审的形式以保证法院审判权的神圣性,但我认为在当今中国司法资源极为稀缺的状况下采取此举无可厚非。当然,不开庭判决应仅限于某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被告缺席的案件,其它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为宜。

关于民事诉讼中律师的作用。自幼从香港影视中得知,律师是一种极具挑战性的职业,要能言善辩,能在法庭上舌战群雄的人才能胜任,一个厉害的律师能够使人脱罪免责,在打官司中作用无与伦比。或许在英美法系的香港律师的作用可以达到上文形容的状态,但是在大陆法系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庭上,律师的作用是不可能跟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律师相比的。中国法庭的庭审采取的是对抗式,强调原被告双方的互相举证质证以及辩论,法院消极居中裁判,本来这种审判模式理应为律师发挥其能动性提供了完美的舞台,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实务中,无论是原告的还是被告的答辩,通常情况下都是书面进行,有书面的诉状和答辩状以及词,甚至庭审中通常把原告宣读诉状、被告答辩阶段省略;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举证的证据名称以及证据证明的事实通常都有书面的证据清单提交法庭,举证的过程也变成了照本宣科;法庭辩论阶段,据我旁听的经历,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时候无非是就辩论焦点总结已方已陈诉的理由与证据(已在书面的诉状、词及答辩状中有所反映),毫无新意。因而总的来说,律师的作用在庭审中的作用体现的不大,其在庭审的作用我认为主要体现一是在法庭调查中对对方证据的质证上,通过质证,否定或至少减弱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关联性,以达到该证据不被法庭采信的目的;二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就辩论焦点通过总结已方证据,尽量在已有的证据中(或提出新证据)提出新的辩论意见,同时批驳对方观点,破立结合,引导法官思路向有利于已方思考。我认为,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的最主要作用体现在庭前的证据收集上,因为法官判案的基础在于查明案件的事实,根据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前文已述及,法官认定事实的核心在于依据证据,只要律师能在开庭之前收集证据证明已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则足以胜券在握。

关于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不少律师和法官的关系非常好,经常会有律师来我们办公室喝茶聊天。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是微妙的,在法庭上,法官代表的是国家进行审判,律师作为人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与对方在法庭上进行法律博弈,由于法官的判决关乎当事人利益也关乎律师的利益,为了司法公正,法律不允许法官与律师在法庭上掺杂任何的私人感情,但是另一方面,很多律师和法官在私下保持良好的朋友关系,这是一个矛盾——没有理由表明律师和法官打好关系没有掺杂功利的成分。法官曾经意味深长对我说过:作为律师,如何跟法院打交道是一种高深的艺术。或许,对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律人而言,如何跟法院打交道是我们应当深思的问题。

关于法律技巧。法律是需要技巧的,或许日后我们法律人赖以安身立命的恰恰就是法律技巧,因为法律条是文白纸黑字写在法典上的,只要识字的人都可以看懂,法律人跟普通人的区别在于我们不但懂得法律,而且我们懂得法律技巧,而且会运用法律技巧为自己为当事人谋求利益。在我实习结束之前处理的最后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有这么一个案情:原告诉请判决解除其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事实与理由之一便是原告曾向被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但被告在辩称中根本否认原告“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存在,理由是原告出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并没有被告方的签名确认,原告陈述是其亲自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到被告方而被告拒绝签收。撇开本案的其它案情再作一个假设,情况就会大相庭径:如果原告方当初不是亲自去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而是通过特快专递ems给被告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的话,那么上述问题变不存在,因为特快专递ems是必须要签收的,只要拿到被告在特快专递信封上的签名确认,被告就无从抵赖,这就是一种法律技巧。迅速找出一个案件的关键也是一种法律技巧,如离婚案件想要离婚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于农村户口受害者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伤残补偿金要以城市居民标准计算的关键在于证明受害者在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固定收入。等等。

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五

亲爱的班主任郑老师:

我们马上要毕业了,所以,我现在特别珍惜和您在一起的时光。再过几个星期,我就将离开母校、离开你、离开同学们。这两年来,您给了我很大的关心和帮助,我的成长凝聚了您的心血。

每当我成功的时候,您都会鼓励我;每当我失败的时候,您会批评我。我知道,您全都是为了我们。

还记得,有位同学生病了,您就给她钱让她去包药。想起那一次,我就想流泪,可想而知,您对我们是多么关心,多么无微不至呀!

还有一次,我们去城里参加朗诵比赛,得的成绩很不好,而您却没批评我们,只鼓励我们说:“你们在短时间里能练成这样好,真棒!”听了您的话,我们都很欣慰。那时我们在下面说,老师真好,我们表演失败了,还这样鼓励我们。如果老师都想您这样,那就好了!有的老师不管怎么,就打骂学生。

啊!亲爱的郑老师,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而如今,您的脸上平添了几道皱纹,您的头上平添了几丝银发,可我知道如今您才35岁啊!老师,请您放心,我绝不会辜负您的处处教导。我会用优异的成绩报答您的请您放一百个心,一万个心。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工作愉快

您的学生:田晴晴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六

案例一:继母占房生纠纷

自从老伴过世后,彭利民便一直和女儿彭淑英住在一起。2001年9月,彭淑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当年年底,彭利民再婚,并和妻子吴娇燕一起住进了女儿购买的这套房子里。然而,彭利民的这段婚姻在维持了10多年后便亮起了红灯。2013年9月,彭利民与吴娇燕达成离婚协议,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自行负担。与此同时,彭利民答应给吴娇燕10万元补偿。但离婚后的吴娇燕依然居住在房屋内不肯搬离。作为房主的彭淑英看不下去,于2014年初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彭淑英认为,被告吴娇燕与父亲再婚时,自己已成年,与被告不存在抚养或赡养关系,因此被告没有权利继续居住在房屋内。吴娇燕辩称,房屋是彭淑英和彭利民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要使用彭淑英的公积金贷款,所以产权证上才写上彭淑英的名字。和彭利民结婚后,涉案房屋的房贷一直由她本人支付,所以对房屋享有居住权,且现在无他处住房,所以不同意搬离。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本案原告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被告在答辩中认为,自己对房屋也有出资,所以是房屋的所有人之一,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原告、被告虽曾为继母女关系,但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时,原告已经成年,被告并未对原告抚养教育,因此原告对被告并无赡养义务。现被告与父亲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适合继续居住在房屋内,原告作为权利人要求其迁出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二:确认居住权引官司

2002年,老伴去世多年的金世忠与张女士再婚。婚后,张女士和其与前夫所生之子的户口先后迁入了金世忠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秀峰路某新村的一处房屋内。金世忠原本居住在康富路,由于房屋拆迁,遂被安置到秀峰路的房屋内居住。2010年末,金世忠撒手人寰。其子金先生在次年年初前往有关部门,打算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被告知需要取得张女士的同意。金先生和张女士之间因此发生争执。

金先生认为,当年自己也是拆迁安置对象,因此对秀峰路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现张女士独自霸占房屋,故将张女士和其儿子告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康富路房屋拆迁时,虽在拆迁协议中被确认为该房屋的安置对象,但在最终确认住房调配单上,原告并没有成为涉案房屋的配房对象,涉案房屋的配房对象为金世忠及其妻子。根据法院调查,原告户籍并没有迁入涉案房屋,也没有实际居住,因此原告不符合涉案房屋同住人的相关条件。原告主张其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七

答辩人(反诉被告):黑龙江省T委员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反诉原告):黑龙江省Y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反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双方在签订《租房协议》之初,答辩人已向被答辩人明确告知其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提供税务发票的事实。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才作出了“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及时向乙方出具票据”的约定。这里的票据的含义应当是除税务发票以外的收款凭证。此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是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义务。而答辩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不是营利性单位,无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为其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违约金16万元的诉讼请求同样缺

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应依法予以驳回

如前所述,双方已经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对是否开具发票作了具体的约定。该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答辩人没有向被答辩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并未违约。

关于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为其正常供热的事实,由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的存在,其要求答辩人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H市N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黑龙江省T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八

璐璐:

我最亲爱的宝贝!

我依然清晰的记得,20xx年6月29日早上九点多在妇产科大厅,一护士小姐高声唤道:“家属。”话音刚落,我已冲上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仿佛昨天刚刚抱着的婴孩时的你入怀,沉浸于为人父的快乐,而今天你已经成长为娇小可爱,聪明伶俐的美丽小姑娘。你的成长感动着我们,我们注视着你的每一个成长脚印,说话、迈步、跌倒、走路、奔跑、微笑、哭泣、思考、生气、歌唱、舞蹈、讲述、倾听。

这些都是上天一点一点赐予我们的安慰和惊喜!如今,宝贝璐璐,你明天就要上幼儿园了,这对我来说是件大事,今晚我失眠了!我的心情既担心又兴奋,我为你能否接受一天见不着妈妈、奶奶、爷爷而担心。太多太多的担心。但我的内心还有许多期盼与兴奋;为宝贝儿即将可以独立面对生活而兴奋;为宝贝不久就能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而兴奋,太多的期盼和喜悦交织。

前几天妈妈告诉我,当面试你的幼儿园老师问你:“大西瓜切好后分给谁吃?”你回答说:“分给妈妈、奶奶、爷爷吃。”唯独没有分给爸爸吃,我听后非常心酸和难过。但宝贝我不怪你,因为在过去的三年多时间,我比较少陪伴在你身边,经常是早上我出门你还在睡觉,,晚上回家你又已睡着。现如今我更少陪在你身边了,每次回家看到你那些许陌生的眼神,我的愧疚感油然而生。但爸爸要告诉你:爸爸永远都爱你,也永远都会守护你,你的成长,爸爸始终都会关注!今天傍晚,我们送你到幼儿园再次熟悉环境,你还会带领我和妈妈参观你的幼儿园,我们跟在你后面,感觉你真的长大了!

虽然你还不太懂如何脱裤子解大小便,虽然你还不是太懂如何自己吃饭,虽然你还不太懂穿衣服穿裤子,虽然你还任性、调皮。可是,亲爱的宝贝,你已经长大了,这个世界甚至身边的所有人都不会围着你转,你必须去适应这个世界。

宝贝璐璐,爸爸妈妈即将要把你这只羽翼尚未丰满的小鸟送去那片天空学飞了。

也许你会孤独,

别怕,

爸爸妈妈会在你身后做你坚强的支撑;

也许你会恐惧,

别慌,

爸爸妈妈关注你的眼神一刻都不会离开你;

也许你会感到暂时的陌生与无助,

孩子

千万别失望和放弃,

那只是光明前夜很短暂的黑暗!

成长道路上的一道小小的坎儿,我们回陪你一起穿越!

明天,迎接你的,将是幸福的曙光。

请相信我们,相信你自己,你一定是最棒的宝宝。可爱的小公主,爸爸期待你明天背上小书包,哼哼唱唱去开始你认识的第一个学习阶段的日子,那一定会是美好幸福的日子。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九

1、信访人写信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将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 点、涉及的人物、事件及自己的诉求写清楚,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

2、信件寄出后,应耐心等候处理结果。按《信访条例》规定,各级行政 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 长办理期限;对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 办结。在此期间写信人无须重复投信。如果超过处理期限没有得到答复,可以 向收信机关查询。信法网的主题是让法律服务更便捷,不用为了找律师东奔西跑,直接在网站下单,律师审核和完通过邮箱或网上下载就可以轻松使用自己的文书了,此外只要客户定制了我们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服务,就可以享受免费法律咨询。信法网向全国法律文书专项业务,方便广大群众,不出家门,花费较小的费用,就能享受到相当于专业律师提供的代书辩护等全套法律帮助。 律师团主要提供以下代书服务:一、非诉业务代书服务,书写信访材料,仲裁、听证、调解书协议书申请书答辩书词思路,告状信,举报信,报案信,检举信,合同协议,法律意见书及其它各种非诉法律文书;二、诉讼业务代书服务,书写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抗诉书、词、思路等,书写刑事案件被告辩护词、辩护思路、上诉状、申诉状。离婚协议书 律师 离婚协议书 文书 起诉书 起诉状 遗嘱 遗书 律师协议

群众上访材料该如何写

一般来说,“上访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

在开头之前,最好给“上访信”起个名,就象写文章那样,要有个标题。比如:“关于我的低保问题仍未落实的上访信”,这样可以让收信机关对信访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一目了然。

第一部分:“上访信” 的开头就象平常写信那样,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

然后,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第二部分:即“上访信”的正文,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 、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这是因为,不真实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是会殃及信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其次,对信访权力的实现造成障碍,导致办理机关在审查和办理环节遭遇本不应有的障碍,增加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成本,最终损害的还是信访人的利益。

信访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访事项的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写清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损害的具体利益等等。这些内容应当尽量写的详细一些,要把关键的最想反映的事实叙述清楚,力求言简意赅。

第三部分:即“上访信”的结尾,主要写信访人诉求,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然后写上本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收信机关和受理机关与写信人沟通联系。如果是联名信,要由每位信访人亲自签名。只标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要写上两名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方是有效署名信件。本人签名,表示自己对上访信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通过与信一起递交的有关信访事项的证实材料或照片等,要在信的结尾写上所附相关证实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所附证实材料最好是复印件,原件要自己保存好,待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时提供。“上访信”写好后要用邮局统一印制的有效信封邮寄,封皮填写要按格式要求填准邮政编码,写清邮寄单位或收信人姓名、信访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最后,信访人书写“上访信”应用微机打印,如用笔书写,应字迹清楚、格式规范。 群众上访材料该如何写

信法网律师上访材料299元,信法网针对居民普遍面对的法律问题,帮助您在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的基础上自主、低价写出实用的法律文书,免去不必要的高额律师费用负担。信法网的主题是让法律服务更便捷,不用为了找律师东奔西跑,直接在网站下单,律师审核和完通过邮箱或网上下载就可以轻松使用自己的文书,此外只要客户定制了我们的服务,就可以享受免费法律咨询。

信法网协议书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

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二、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离婚起诉书、收养协议书、赠与合同 、遗嘱;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三、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合伙协议、法律意见书、出资协议 、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律师函、资产管理办法等; 收费标准300元。

四、劳动类:劳动合同书、竞业禁止协议、劳动仲裁申诉书: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四、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五、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 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六、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等;收费标准199元-300元。

七、其他类型的文书。

信法网流程

一、法律文书流程

1.注册会员2.律师接受委托3.委托人付款4.律师撰写文书5.提交法律文书

1.委托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QQ说明委托的内容和文书提交的时间,并留下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等。

2.律师了解委托的具体内容决定接受委托的,根据文书的种类、文书撰写的难易程度和提交时间,确定文书的费用。

3.确定文书的费用后,委托人应一次性将该项费用汇至指定帐户。

4.收到文书的费用后,律师开始撰写法律文书。

5.法律文书完成后,律师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将法律文书发送至委托人的QQ或电子邮箱,10日内可以不

限次数的修改内容,委托事项办理完毕。

信法网使命:

致力于维护公民权益,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打造人人都用得起的法律服务平台,网上帮您轻松审核、法律文书。

我们联合所有的法律人,要让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通过互联网传播给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然而无源之水不能常流,信法网致力于打造一个在线法律互联网渠道,让法治之水,从一个信仰法律人的心里流到另一个信仰法律人的心里。

互联网时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服务不应当再昂贵!

信法网以中国优秀律师和法律人为依托,以专业、诚信、廉价、快捷为服务宗旨,打造人人都用得起的网上律师事务所。

网上法律文书信法网愿景:

建立中国最大的网上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诚信、低价、高效的法律在线服务。

把法律服务送到每一个需要的人身边,就像外卖和网购一样,一个电话、一按鼠标、一份早餐的价格,人们就能够得到一次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

信法网优势:

信法网律师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实践经验。擅长办理房地产纠纷、公司合同、婚姻继承、刑事案件、公司债务等疑难案件及劳动仲裁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信法网的追求。崇尚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为从业信条。各种纠纷均可代为起草民事起诉状,并对开庭程序予以指导。

信法网是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文书定制服务、免费合同文本,欢迎广大朋友们注册体验。如果你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TQ客服,或者拨打400-050-5151免费电话咨询,信法网将竭诚为你服务!

离婚案件答辩状 篇十

老公起诉离婚的应诉方法是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对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还有小孩抚养权有争议的应当在答辩状中写明具体要求以及其他想要拥有的权利,可委托律师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来源:文章屋网 )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10篇起诉离婚答辩状,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离婚案件答辩状的相关认知。

【离婚案件答辩状】相关范文

离婚案件答辩状【最新14篇】04-25

刑事起诉书(通用3篇)02-06

个人起诉状通用10篇07-25

茅台起诉拼多多为什么【优秀4篇】02-28

经济纠纷起诉状通用9篇03-09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通用10篇04-03

欠款起诉书(精选10篇)03-25

离婚起诉书【最新8篇】04-01

离婚起诉书如何写通用13篇03-20

欠款起诉书(最新9篇)03-20

33 8640